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德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德军
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工作消极懈怠,浮于表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钱色交易;
群众观念淡漠,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
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
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医用耗材采购、职工招聘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德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德军
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德军男,汉族,1971年12月生,四川彭山人,大学本科学历。
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9月参加工作;
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德阳市人民医院工作;
2002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德阳市人民医院放射科CT室副主任、放射科主任;
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德阳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党政办主任、信息科主任、副院长、放射科主任、院长,旌阳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2015年6月至今任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旌阳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