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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检验科陈某被警告、罚款15000元
发布时间:2024-05-06 09:51:12

近日,江苏昆山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投诉,称昆山某医院医师陈某将含有患者姓名、诊断等信息的检验检查申请单发送至医院微信群内,泄露患者个人隐私。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调查发现,陈某为该医院的一名检验师,已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某日,陈某为核实患者缴费情况,将未经处理的患者检验申请单发送至医院微信工作群内,后因无法撤回,于当日解散该微信群。经查实,陈某存在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三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款的规定,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百零二条**款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给予陈某警告、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泄漏隐私情况 时有发生

近年来,已有多起医护人员恶意泄露患者隐私的事件发生。有的是医护人员刻意拍摄患者隐私并上传至网络平台以博取关注,还有的是医疗机构管理不严,保密意识较差,病历资料被其他工作人员或者就诊患者看到并拍摄、传播。此前就有医院工作人员将明星的就诊信息泄露的相关案例。

2019年10月17日,网传知名歌手林俊杰就医信息被泄露,使用过的吊水针头和注水包疑被医护人员出售给粉丝,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2023年12月12日,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流传,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并记载了周海媚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

当然,除了明星之外,也有医务人员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使其遭受“网络暴力”的事件。

2020年12月10日,成都20岁确诊女孩多次出入酒吧的活动轨迹被公开后,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隐私全都在网上被公布,被网友“群起而攻之”。

2020年12月26日,辽宁沈阳市一例阳性患者及其家人个人信息在网络流传,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详细地址等。

健康状况是公民的隐私之一,尤其是患者的就医情况、病情、诊断报告、病历资料等,是属于更私密的信息。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病历资料都不应随意泄露、公开。随意曝光逝者隐私、拿公众人物就诊信息当“八卦”素材和炫耀资本的行为,不仅严重悖逆职业伦理,更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医护人员必须尽到保密义务,不随意散布传播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知悉的患者隐私。这既是社会公德,也是医护人员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性质所衍生的职业操守和底线。

检验医学伦理表现

检验医学事业的发展,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现代检验医学高速发展对于临床的意义不断加深,不仅促进了检验医学广泛应用于医疗及医学研究中,而且促进了检验技术更加高效地服务患者。但与此同时,检验医学的发展与应用过程中也面临着新的道德考量和伦理挑战。检验伦理问题的具体表现为:

一、检验手段不正当,侵犯患者健康权、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

1、过度重复检查,危害患者健康、损害患者财产。

目前,存在少部分的医院检验科的设置不合理,盲目开设多个小科室并进行实验项目的检查。尤其是对同一个项目的检查,实验室针对患者病情各自对患者建议和开设**医学检验的项目,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重复检查。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尊重生命、尊重患者自主权、对患者有利和不伤害的医学伦理原则,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也给患者带来财产上的损失,造成国家医疗资源的浪费。

2、检验部位和方式不当,暴露患者隐私。

一部分医学检验工作者在采集患者样本进行项目检查时只考虑病情本身,并未把患者思想承受能力、人格尊严等问题考虑在内。采集标本检查前也没有预留时间与患者进行思想上、精神上的沟通,未及时向患者告知检查过程中可能会暴露部分个人身体隐私的问题,造成患者被要求暴露身体时显得非常尴尬。特别是异性患者在接受检查时这些矛盾更为突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医学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3、检验人员对检验样本使用不当,违背患者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应当具有的**基本的权利,是指病人在进行医院检查与接受治疗的过程中享有自己的知情权。一些医学检验工作者会在病例患者并不知情的场合和条件下,额外进行取样,并用于非治疗性目的的临床实验,损害了病例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让患者者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完成了从“患者”向“受试者”的重大角色转变。

二、检验程序不正当,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1、检验标本采集前未履行告知责任,违背患者知情同意。

采集标本的方式对检验结果的**性产生决定性影响,标本不同,采集的要求也不同。因此,检验工作者在采集标本时有责任和义务,因人而异地把需要注意的事项清楚地告知家属。在进行标本的采集之前一定要认真听取病人及其亲戚朋友的意见,尊重他们的知情权、选择权。

2、检验标本采集场所选择不当,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部分病人在医院做某些检查项目时,经常会碰到一些可能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标本采集项目,比如女性阴道标本的取样、男性精液标本的采集或尿道标本的采集等特殊项目。然而,在实际的检查和取样中,特别是一些小型医院或不合规的临床医院,拥有的标本采集设施和场所简陋,不能给患者提供良好的标本采集环境和场地,就很有可能暴露患者的隐私。

三、检验结果应用不正当,侵害患者健康权、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

1、恶意篡改检验实验数据,损害患者健康。

检验科实验室给出的检验报告是一种有固定量值且特殊的数据资料,但是目前还有一部分临床检验项目无法严格按照实验室相关的管理规定或者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执行,很多报告单在不具备质量保障的前提下向外发放。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医疗机构为了牟取暴利,恶意改动患者的检查结果,将阴性结果篡改为阳性结果。

2、检验结果发放行为不当,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一些小型医院开具检验报告的手段和设施比较简陋,检验科把检查报告单随意存放,让患者自行认领,这在无形中造成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此外,化验单有些项目还可能暴露个体隐私和健康问题,尤其是对乙肝、HIV、HCG等敏感性的项目,一旦泄露容易引起**医疗争议和纠纷。

3、对特殊疾病检验结果隐瞒,违背患者知情同意权。

落实患者的知情权,可以对患者积极配合治疗起到鼓励作用,然而在进行部分特殊检查时却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曾有真实案例,新婚夫妇在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检查,当时该夫妻有一方的HIV项目检查确诊为阳性结果,也就是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但是由于该医院的检验科工作人员只向当地疾控中心上报,并未对患者如实告知病情,导致婚后夫妻二人都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酿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

当前的医学教育中,医学院校更重视医学检验专业技能的训练,有些情况下会忽视伦理道德在检验工作中的重要性。在检验科的实际工作中,也仍存在一部分检验科工作人员知行脱节的现象。在这些小部分情况的存在下,医学院校及相关从业单位务必要加强对相关伦理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强相关方面的培训,增强检验工作人员的伦理教育,让检验科的工作更加积极向上正能量。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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