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福建省药监局通过其官网通报了2024年第二批药品**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家公司因违规网售医疗器械被罚款超100万元。
【案件情况】2023年4月至6月,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001院内快送”微信小程序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查,2022年9月始,当事人在医院向患者(家属)发放宣传单,通过小程序向医院患者(家属)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并通过快递将医疗器械送至购买者手中。而后,患者将购买的医疗器械交付给医护人员,用于患者自身的治疗。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小程序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共计4.4654 万元。其中,销售名称医用组织胶水第三类医疗器械,数量48份,平均单价388元/份,销售金额1.8624万元;销售名称自粘性软聚硅酮普通型泡沫敷料第三类医疗器械,数量322份,平均单价80.84元/份,销售金额2.603万元。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未能查获经营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查办结果】当事人未经许可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款之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货值金额22.5倍罚款100.4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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